关于在昆明市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的安全职责,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4月4日颁布了第73号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第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为帮助企业更好的贯彻落实这两项规定,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中特促进会)联合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定于2026年6月中旬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6年6月15日上午报到;6月15日14:00 - 6月17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昆明泰丽国际酒店(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39号,交通路线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
(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解读;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解读;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解析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解析;
(六)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
培训后进行测试。经测试合格,由中特促进会颁发培训证书。
注:已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项目代码:A)证书的学员,于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后免测试。
四、报名方式
(一)本次活动自愿参加;
(二)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相关报名工作。

五、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1600元/人,中特促进会会员单位1400元/人。
(二)上述费用请于6月14日前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 号:1109 6459 9810 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本次宣贯接受现场交费,可使用刷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汇款单位在报到时须出具汇款凭证。
(三)食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其费用自理;
六、提交资料(请于报到时提交)
(一)《能力水平测试申请表》(原件一份加盖公章,请粘贴好照片);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备查);
(三)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项目代码:A)复印件
1份(若有)。
七、若对活动需进一步了解,可按以下方式与主办方联系:
联系人:董老师 :13888028321
杨 梅 :13064230206
靳 雪 :13810055703
附件:
中特促进会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2026年5月14日
中特促联〔2026〕18号关于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