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2013-09-27 14:53:06
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设法》),受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拟定于10月中旬在福建举办《特设法》宣贯培训活动,并邀请参与起草、审议工作的有关领导、专家进行讲解、释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对象
(一)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及检验机构相关人员(计入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二)鉴定评审机构相关评审人员(计入继续教育学时,适用于所有评审项)。
(三)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5日全天报到,10月16日至17日培训两天。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会场地址另行通知)。
三、授课内容及老师
(一)《特设法》立法过程和法律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特设法》审议情况和修改过程的重点意见,主讲人:全国人大参与《特设法》制修订的领导。
(二)法律条目解读,主讲人:石家骏(起草工作组成员)
四、报名要求
下列报名方式任选一种
(一)通过中特促进会网站(www.cpase.org.cn)上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管理系统”报名。
(二)通过中特促进会网站(www.cpase.org.cn)上的“培训考核”报名。
(三)传真“报名回执”(见附件)报名。
五、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
1500元/人。监察机构和促进会会员单位1200元/人。
(二)食宿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费用交纳
参加宣贯、培训人员请将培训费汇入促进会账户:
户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号:3259 5869 9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桥支行
汇款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汇款请注明“特设法宣贯培训费”及参加培训人员姓名。
(二)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和开发票抬头的要求发传真至促进会。报到时凭“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发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剑涛010-5906853313801221001
传真:010-59068857
邮箱:sunjt@cpase.org.cn
中特促进会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