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2013-11-22 10:40:23
关于举办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氨制冷装置中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的要求,落实《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3〕61号)精神,受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中特促进会”)定于12月中旬在福州举办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会主要对象是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检验人
员、鉴定评审人员(计入继续教育课时);氨制冷装置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研讨班报名表(见附件)请于12月5日前传真至中特促进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11日全天报到,12月12日至13日学习研讨。
具体地点于2013年12月5日在中特促进会网站上公布。
三、主要内容
(一)《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3〕61号)文件解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要点解读;
(三)小型氨制冷装置风险分析;
(五)《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SBJ12-2009)、《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108号)等标准讲解。
四、相关费用
培训费:1200元/人(安全监察机构、中特促进会会员单位:1000元/人)。
学习研讨资料由中特促进会统一准备并发放。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费用交纳
参加研讨人员请将培训费汇款至中特促进会账户。
户 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 号:3259 5869 9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桥支行
汇款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培训费请于12月10日前汇入中特促进会账户。
(二)汇款请注明“氨制冷装置研讨班培训费”。
(三)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和发票开具信息(发票抬头)传真至中特促进会,报到时凭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发票。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2层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王长明
联系电话:010-59068531 13701114229
传 真:010-59068857
促进会网址:www.cpase.org.cn
中特促进会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