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相关法规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造船门式起重机、架桥机制造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一系列具体工作部署与配套政策,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大型起重机械推广应用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及继续深入开展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联〔2013〕5号)要求,受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定于4月11日在北京举办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相关法规标准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会主要对象是全国造船门式起重机、架桥机制造单位(名单见附件1),每个单位派1~2名管理和专业人员参加本次宣贯培训班。报名表请于4月1日前传真至促进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0日全天报到,4月11日至12日宣贯培训。
具体培训地点于2013年4月1日在促进会网站上公布。
三、主要内容
(一)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相关法规政策及相应检验规则修订草案讲解;
(二)《起重机械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T 28264--2012)讲解;
(三)造船门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技术和试点及验证情况讲解;
(四)架桥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技术和试点及验证情况讲解;
(五)专家答疑。
四、相关费用
培训费:1200元/人(促进会会员单位:1000元/人)。
培训资料由促进会统一准备并发放。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费用交纳 参加培训人员请将培训费汇款至促进会账户。
户 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 号:3259 5869 9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桥支行
汇款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培训费请于4月6日前汇入促进会账户。
(二)汇款请注明“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培训费”。
(三)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和发票开具信息(发票抬头)传真至促进会,报到时凭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发票。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2层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王长明
联系电话:010-59068531 13701114229
传 真:010-59068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