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2013-06-28 17:05:13
窦玉沛副部长出席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会议并讲话

为动员部署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13年6月25日,民政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会议,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窦玉沛在讲话中指出,当家庭监护出现问题时,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如何及时有效介入,已成为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需要研究的重点内容。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是顺应时代发展进步的迫切要求,是民政部门救助管理职能的拓展和延伸,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选择。
窦玉沛强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以地方党委、政府强有力的决策支持为前提,要建立起“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的联动衔接机制,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和干预机制;要在现有救助保护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城乡社区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作用,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工作,逐步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体系;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统筹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等力量和资源;要高度重视基础性政策创制工作,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窦玉沛要求,各试点地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已有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大试点推动力度;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发挥民政部门的政策资源和职能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良好局面;要通过政策倾斜、以奖代补、资金扶持、项目合作、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窦玉沛最后强调,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安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服务对象基本权益,确保救助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陈佳林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张文娟副主任、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程福财副所长、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叶萍副教授分别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基本概念与目标任务、国际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制度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路径和行动策略等进行了专题讲座。广西桂林、四川成都、陕西宝鸡、新疆阿克苏分别介绍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基本情况、试点方法和操作路径。与会代表和专家对各试点地区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和点评,对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增强可操作性,创新方式方法等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蒋家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韩元利、桂林市副市长王建毅出席会议。20个试点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负责同志和业务处室负责人、试点地区民政局负责同志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等共8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