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特促进会党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及总局党组的要求,努力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中特促进会党支部决定成立“中特促进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雷 秘书长、党支部书记
副 组 长:王为国 副秘书长
成 员:孙剑涛 王长明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组织学习中央和总局关于开展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中特促进会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重要活动事项,并对中特促进会的各项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向总局活动办及督导组就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安排和落实中特促进会开展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协调完成各项工作;负责向组长报告重要事项,并按照总局的要求负责活动的开展、材料的编写和相关的宣传工作;负责和总局活动办及督导联络组联系。
(一)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负责承担中特促进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协调工作;负责提出活动工作方案、拟订活动计划,协调安排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和归档工作;负责对中特促进会活动的督导和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和总局活动办的综合组、服务保障组联系;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负责提出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总局相关部门做好中特促进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制中特促进会的活动简报;负责中特促进会新闻报道和活动专栏的发布;收集和整理活动专题音像资料;了解掌握基层特种设备相关机构的活动动态和经验做法,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推广;负责和总局活动办的宣传组联系。
(三)负责起草与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的会议、汇报的领导讲话稿;负责起草活动阶段性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负责组织中特促进会读书学习、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活动;收集、整理和分发学习资料;负责学习活动的记录;负责和总局活动办的材料组联系。
中特促进会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