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十套装置通过承压设备系统使用安全管理评价
根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压设备基于风险检验(RBI)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4〕52号)要求,由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组织的技术专家组于2016年1月18日至21日对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沙石化”)的100万吨/年乙烯等10套装置进行了承压设备系统安全使用管理评价。
技术专家组专家以书面文审和现场见证等形式对中沙石化100万吨/年乙烯等10套装置的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及运行、装置运行及重要设备使用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价。专家组一致认为,中沙石化10套装置的机构、人员及职责,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与改进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工艺安全信息管理,HSE,成套装置资料,工艺操作状况,成套装置控制保护系统,重要设备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承压设备系统安全使用管理评价规范》的要求,可以实施 RBI,安全管理评价等级为A级。促进会将于近日向中沙石化颁发安全管理评价证书。
承压设备系统安全使用管理评价是促进会接受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委托重点开展的一项工作,目的是提高承压设备使用单位管理水平。中沙石化高度重视此次管理评价工作,抽调主要管理人员组成庞大迎检团队配合。中沙石化对此次评价工作的组织、专业能力以及服务意识表示满意,希望今后继续加强合作。
本次评价工作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副院长缪春生任组长,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锅容处李军处长和促进会王为国副秘书长参加了管理层沟通和首次会议并深入DCS控制室、聚丙烯装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这项工作也得到了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机械工业兰州石油钻采炼油化工设备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