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推荐基层监察人员参与监督抽查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自2012年以来,总局特种设备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组织实施过程监督抽查和对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抽查。为更好的落实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和委托机构的监督,保证其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或委托条件,督促其保持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强化行政许可过程中鉴定评审的把关作用,为落实对“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监察人员带队负责的要求,经总局特种设备局同意,促进会拟商请各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协助组织推荐一批熟悉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业务的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参与支持监督抽查工作,并在此工作过程中加强相互业务学习与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优先考量专业特长和职业素养。
二、推荐范围
各省级、副省级城市、地市级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持证(A级)监察员。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
(二)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
(三)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口齿清晰,表达流利。
四、工作范围
特种设备企业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
五、推荐程序
(一)各省监察机构协助组织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监察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如实填写《推荐表》(见附件)。
(二)各省监察机构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推荐表》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签署推荐意见,于3月30日前将推荐表邮寄至促进会,同时发电子版到联系人邮箱。
(三)促进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复核,根据专家意见确定最终人选并上报特设局综合处。
六、其他
该函和推荐表在促进会网址(www.cpase.org.cn)通知专区可查询和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长明
电 话:010-59068531 13701114229
传 真:010-59068857
邮 箱:wangcm@cpase.org.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2层
邮 编:100013
附件:推荐表
中特促进会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