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资质单位开展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各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效测试能力,提高能效测试机构的服务水平,受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中特促进会”)拟定于2017年8月对3家申报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资质的单位开展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机构确定
按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17)质检特便字第6004号”(见附件1)要求,开展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验证工作。请有关单位按要求填写《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验证约请函》(见附件2)在2017年8月4日前报中特促进会。
二、能力验证要求
能力验证工作将按照《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要求》《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验证细则》(促进会编制)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现场测试能力、测试工作质量以及相应条件等。验证专家由中特促进会在锅炉能效测试机构或行业中选取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每个单位的验证工作时间原则不超过2天。
三、相关费用
能力验证工作不向申请能力验证的锅炉能效测试机构收取费用。专家组核查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由申请机构承担,交通费、专家费等由中特促进会承担。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2层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59068533 18811796802
传 真:010-59068857
邮 箱:liuy@cpase.org.cn
网 址:www.cpase.org.cn
附件:1.(2017)质检特便字第6004号
中特促进会
2017年7月24日
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