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申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30年纪念章”人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特种设备处(局)、检验检测研究院、行业协会:
为增加行业凝聚力、增强行业一线人员从业荣誉感,提升公众对特种设备行业认可程度,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拟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 30 年”人选征集汇总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充分体现特种设备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关怀和信任,高度认可老一辈从业人员的奋斗成果,向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退
休工作者致敬,中特促进会拟在每年6月举办纪念章征集及颁发工作。
二、申领条件
申领特种设备从业30年纪念章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始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异常名录无记录,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截至2024年6月30日,从事特种设备监察、检验、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累计满30年的已退休人员。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报送名单。
即日起至6月15日期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汇总符合条件人员,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一报至中特促进会。
(二)审核公示。
6月20日至6月25日,中特促进会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示。
(三)发放纪念章(证书)。
中特促进会统一制作纪念章和荣誉证书,在“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日”活动仪式上向获得者代表颁发纪念章及和荣誉证书,其余证书统一发放至各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在6月1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从业30年人员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中特促进会(联系人:董坤,电话:13120329060、范佳丽,电话:13522049332,电子邮箱:tsfxcz@163.com)。
附件: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从业30年人员申报表
中特促进会
2024年5月22日
中特促〔2024〕59号关于征集申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 30年纪念章”人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