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总局决定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转变,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
2014年2月27日(星期四)9时30分召开。
三、会议形式
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总局机关办公楼419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视频会议室。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参加人员:总局各有关单位领导,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有关同志,特种设备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各分会场参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局领导、特种设备处和特种设备院(所、中心)有关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分会场于2月26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保持视频终端开机状态,参加会前联调;2月27日上午8时30分视频终端准时开机。总局视频主控室联系电话:010-82260325。
(二)联 系 人:周 亮 张 鑫
联系电话:010-82262244 82262242
传 真:010-8226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