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2014-03-14 10:24:56
质检总局关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今年6月29日,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落实《2014年全国质检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和《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我局定于2014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组织开展由我局主办、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承办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征文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为主线,充分反映《特种设备安全法》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交流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事故调查与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成果与经验,探讨推进职能转变、提升监管能力,改革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文主题请在以下命题范围内选择:
(一)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谈《特种设备安全法》贯彻落实;
(二)如何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谈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与完善六大体系建设;
(四)谈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如何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五)爱岗敬业,我与《特种设备安全法》;
(六)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察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二、征文形式
文体形式以议论文、调研报告、记叙文(诗歌、小说、散文等文学类作品除外)为主,文章题目自拟,要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内容详实,文字精练,字数3000字左右。文稿内容应包括题目、姓名、作者单位、主题词、正文、文章摘要、参考文献,署名可以是单位或个人。征文来稿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公开发表过,同时承诺未侵犯他人版权。
本次活动只接受以电子文档形式投稿,并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征文”字样,填写征文登记表。投稿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活动组织
(一)总体要求。
各级质监部门要组织本次征文活动,并将本通知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同时转发系统内相关单位,广泛发动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社团组织、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参与本次征文活动。
(二)投稿方式。
方式一:由各省级质监部门组织初步筛选、推荐不少于10篇的征文,并统一投寄到指定邮箱;
方式二:由作者直接投寄到指定邮箱。
以上投稿方式任选其一,不接受重复投稿。
(三)稿件使用。
我局将根据征文质量,择优推荐给《中国质量报》等报刊刊发,其他征文也将在相关网站陆续刊登,供广大网友交流。
其他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网站(http://www.cpase.org.cn/)。
联 系 人:肖怀宇 董坤
电 话:010-82262251 010-59068534
电子邮箱:tsfzwhd@163.com
附件:征文登记表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