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相关鉴定评审人员继续教育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发布,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则对实施压力管道制造监督检验的监检机构、监检人员及制造单位提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为使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准确理解和掌握《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同意,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拟于5月底举办《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宣贯暨压力管道相关鉴定评审人员继续教育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对象
(一)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及检验机构相关人员;
(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三)鉴定评审机构相关评审人员(注:DSP、DZP1、DZP2,计入相对应评审项目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5月底,培训三天。
(二)地点:西安。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5月24日前通知报名人员。
三、授课内容及老师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宣贯,授课老师:孙爱华(主要起草人);
(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讲析,授课老师:刘金山(主要起草人);
(三)材料基础——三个锻件标准讲析,包括:NB/T 47008-2010《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NB/T 47009-2010《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和NB/T 47010-2010《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并结合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鉴定评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解析,授课老师:张勇(主要起草人)。
四、报名要求
拟参加宣贯的请填写“管道元件制造监检规则宣贯报名回执”(见附件)报至促进会。
五、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
1400元/人。监察机构和促进会会员单位1200元/人。
(二)食宿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费用交纳
参加宣贯、培训人员请将培训费汇入促进会账户:
户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号:3259 5869 9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桥支行
汇款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汇款请注明“管道元件制造监检规则宣贯及继续教育培训费”及参加培训人员姓名。
(二)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和开发票抬头的要求发传真至促进会。报到时凭“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发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剑涛010-5906853313801221001
张连生 010-5906853313910133093
传真:010-59068857
邮箱:sunjt@cpase.org.cn
网站:www.cpase.org.cn
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宣贯暨压力管道相关鉴定评审人员继续教育班报名回执
中特促进会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