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2014-06-17 13:02:45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全关口前移 确保我省电梯安全使用
浙江省电梯产业位于长三角电梯产业区的中心地带,具有良好的地理环境和物质基础。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浙江省民营企业纷纷投资电梯产业,由此促进了电梯行业的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我省拥有电梯整机制造企业83家,年产量达16万余台;电梯零部件制造企业100余家,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左右,产值和产量均超过全国的30%。另外,我省电梯市场容量较大,截至2013年底,全省在用电梯已达26.8459万台,并且每年以20%的速度在增加,在用电梯量和电梯新增量均位居全国第三位,种类和规模总量在国内已有相当的影响力。
随着电梯在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社会对电梯运行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7.5”北京地铁4号线自动扶梯事故,大大增加了社会对电梯运行安全问题的关注度,同时也暴露了电梯零部件产品的质量问题。通过对近几年发生的电梯事故和乘客投诉对象分析,电梯零部件的故障和失效是主要的原因之一。目前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每2年进行一次型式试验,对批量出厂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无法进行监督,我省在此之前也不具备开展电梯零部件试验的能力。
2012年度上海市对31家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开展了电梯零部件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该次抽查共涉及安全钳、缓冲器、层门门锁装置、曳引机、控制柜、钢丝绳、自动扶梯梯级和自动人行道踏板八类电梯主要零部件的132批次产品,经检验,7批次产品判定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3%;其中安全钳的不合格率为16.7%,曳引机的不合格率为7.7%,缓冲器的不合格率为7.1%。
2011年、2012年度广东省对85家电梯整梯制造单位和22家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单位开展了电梯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该次抽查共涉及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曳引机、控制柜和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七类电梯主要零部件的402批次产品,经检验,96批次产品判定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3.9%;其中控制柜的不合格率为78.8%,安全钳的不合格率为31.4%,曳引机的不合格率为25.9%,缓冲器的不合格率为19.2%,限速器的不合格率为5.5%。
近年来,省质监局通过狠抓系统性风险防范,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2013年电梯事故明显回落,特别是乘客电梯事故仅发生1起且未造成人员死亡,这说明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各地媒体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广泛张贴警示标志等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0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同意由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筹建国家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目前已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型式试验资格和具备开展试验所需的设备、人员等各项条件。因此省质监局决定2014年度“第二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将121家电梯整机和零部件制造企业的限速器等八大电梯零部件列入抽查的范围,通过对电梯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的抽查,排查并督促企业消除电梯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对电梯生产许可企业的证后监管,促进电梯部件质量的提升,确保电梯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从源头上保障电梯安全使用。
(国家电梯质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