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后,广西质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区局党组中心组于2013年7月31日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会,邀请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相关领导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中主讲《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主要内容、主要亮点和现实意义进行了深入学习。参会人员有区局领导、区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市局主要领导、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等。
广西质监局购买《特种设备安全法》单行本5000本、《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200本、《<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100本,下发给各级质监部门、特检机构、企业进行学习宣传。
2013年9月13日举办质监业务第五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做了题为“借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东风,织密特种设备安全防护围栏”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专题讲座,区局机关、稽查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各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效果良好。
2013年11月12日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宣贯暨第六次区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视频会议,主会场设于自治区质监局,各市局设分会场。此次会议邀请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起草工作组成员石家骏同志对《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解读。区局领导,区局机关、稽查局全体干部,区局直属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广西特检院中层以上干部,全系统共有1032人参加了会议。
各市、县质监局也都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会。
各级质监部门组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座谈会,运用鲜活的事例,结合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案例剖析和特种设备特点,及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分布情况,就《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主要亮点、现实意义、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广泛学习探讨。并介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的“企业承当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责职责、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新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模式,解读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完整信息记录的可追溯、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报废工作机制等,为《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的全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方案,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份 6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要求全区各级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90%以上人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开展各类培训班,全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基本参加培训,主要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达80%以上;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特种设备安全法》在全区家喻户晓,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要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广大从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