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为主 排查到位
青岛市市北区质监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您好!我们搞了一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效果非常明显。通过处罚一家国际化连锁超市的特种设备使用违法行为,促使该零售集团在全国252家门店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自纠自查活动。以点带面,规范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促进了全市大部分电梯维保单位的工作水平,企业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热情空前高涨。欢迎前来采访报道。”
4月8日,本报记者接到青岛市市北区质监局局长秦方锋邀请采访的微信,这还是记者第一次接到由基层局局长通过微信的形式发来的采访邀约。
4月9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市北区质监局。秦方锋开门见山:“去年6月《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以来,我们用半年的时间进行了集中深入宣贯,收到明显成效。今年3月,我们的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青岛某食品公司的货运电梯超期未检,已经失控50天,当时便引起我的警觉。另外,在建立质监工作台账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信息要素缺失,尤其是市北、四方两区合并以后,全区在用特种设备近7000台,很多特种设备的登记情况掌握不准确。再有,定检率不高,在山东金质特种设备管理系统上,市北区的特种设备出现飘红警示现象。”说到这,秦方锋眉头紧锁:“青岛发生“11·22”事故以后,市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区领导分头带队深入生产一线检查调研,全区上下全部行动起来。作为质监部门,必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隐患排查必须做到“快、细、严”。特种设备出事就是大事,必须要严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为契机,以依法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为破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问题的突破口。秦方锋告诉记者,这次专项整治,也是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成效、企业重视落实程度的一次检验。从3月5日到4月5日,市北区质监局整合全局资源,组成4个检查小组,对全区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制造、使用、维保单位开展了一次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区内69家企业涉及的201台特种设备,共下达指令书17份,立案查处17起,罚没款30余万元。这次行动,重点整治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了设备未注册登记、超期未检验、带病运行等违法行为,确保了市北区特种设备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某国际化连锁超市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执法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处罚金3万元。该超市负责人对执法处罚有疑义,由秦方锋局长亲自约谈,明确告知违法行为的危害,要求其认清形势,严守法律,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该超市负责人心服口服,在自己整改的同时,也向其中国总部汇报了此事。其中国总部又向全国252家连锁超市分管特种设备的负责人发出警示信息:“《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以来,职能部门非常重视,希望自查自检,及时注册登记,特别是使用超期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一定要杜绝。”某国际品牌电梯公司山东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处罚金3万元的处罚决定。受处罚后,该公司立即行动起来,以此次处罚为警示,进而在本地及其他地区电梯维保服务中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主动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及有关规章,努力规范自身的电梯维保服务工作。
“通过查一家超市,带动了该集团在全国252家门店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通过查处一家电梯维保公司在一个小区的电梯维保行为,规范其所有与此相关的业务,同时也警示了别的电梯维保公司,督促其规范服务。”秦方锋说,“从效果上来看,专项整治行动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此次的专项整治活动也得到了青岛市锅检所的大力支持。通过与检验机构联合,明确了存在隐患的单位,通过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有效扭转了安全形势,使得多处安全隐患得到排除,多年的难题开始破冰。据统计,涉及电梯的投诉由年初的每月近20起,下降到现在的三五起。2014年一季度的新增特种设备登记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80%,进一步压缩了安全监察视线外设备的比率。
秦方锋告诉记者,专项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了处理,树立了质监权威,警示和教育了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方。下一步,该局将开展“回头看”检查,进一步提升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