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总局73号令和74号令师资班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局):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以下简称“两个令”)已于2023年4月4日公布,自5月5日起正式实施,为了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受总局特种设备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中特促进会)定于2023年5月下旬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两个令的宣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3年5月31日全天报到,6月1日-6月2日宣贯。
(二)地点:合肥舒怡国际大酒店(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金寨南路2715号,交通路线见附件1)。
二、宣贯对象
各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4人;各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市场监管部门1人。
三、宣贯内容
邀请参与起草两个令的专家,重点介绍该规定制定背景、总体思路、实施要点、注意事项、以及可能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建议等。
四、报名要求
本次活动自愿参加,由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组织、汇总本地区或本单位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6日前发送邮件至:shil@cpase.org.cn。本次活动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培训费、食宿费(自助餐、标间、于6月3日14点前退房)由中特促进会在相关项目经费中列支,交通费请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时亮
联系电话:15101052100
附 件:
中特促进会
2023年5月8日
中特促〔2023〕39号关于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师资班培训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