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总监培训班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
为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4月4日颁布了第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为了帮助企业更好的贯彻落实该规定,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中特促进会)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定于2023年7月中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举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总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3年7月19日报到,7月20日-22日培训;
(二)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百色高铁站店)(百色百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进站路与翔云路交汇南大世纪广场 5 号楼(交路路线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三)使用单位许可要求及监督检查重点介绍;
(四)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
培训后进行测试(曾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学员免试,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测试合格后,由中特促进会颁发《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总监培训证书》。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活动自愿参加;
(二)报名人员点击 “我要报名”,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相关报名工作。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1200元/人,中特促进会会员单位1000元/人。
(二)上述费用请于7月14日前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 号:3259 5869 9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桥支行
行 号:1041 0000 5602
本次培训接受现场交费,可使用刷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汇款单位在报到时须出具汇款凭证。
五、参加人员食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若对活动需进一步了解,可按以下方式与主办方联系:
(一)中特促进会
联系人: 时亮
电 话:15101052100
(二)广西特检院
联系人:毛超建
电 话:0771-5327500/13387716269
附 件:活动举办的具体地点及乘车路线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
与节能促进会 检验研究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