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质量) 安全总监培训班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及相关人员: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以下简称“两个令”)已于2023年4月4日公布,自5月5日起正式实施,为了督促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中特促进会)联合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云南特协)定于9月上旬在云南省大理市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质量)安总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4日报到,9月5日-7日培训。
(二)地点:大理大禹酒店(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大禹酒店)(大理市下关双鸳路20号,路线详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知识;
(三)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处理;
(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五)质量安全风险识别、防控及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六)“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培训后进行测试,(曾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学员免试,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测试合格后,由中特促进会颁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培训证明》。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培训自愿报名参加;
(二)请欲参加此次培训的单位和个人,点击“我要报名”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1800元/人,中特促进会和云南特协会员单位1600元/人。培训资料统一发放。
(二)上述费用请于9月3日前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 号:325958699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桥支行
行 号:104100005602
本次培训接受现场交费,可使用刷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汇款单位在报到时须出具汇款凭证。
五、参加人员食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若对活动需进一步了解,可按以下方式与主办方联系:
(一)中特促进会
联系人:时 亮
电 话:15101052100
(二)云南特协
联系人:姚丽
电 话:19387168073
附件:交 通 路 线
中特促进会
云南特协
2023年8月14日
中特促联〔2023〕30号关于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