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工作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后,海南省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局办公会议上多次对宣贯工作提出要求,进行了周密部署。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方案》,在全省、全系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贯活动。在总局召开的贯彻实施《特种设备法》电视电话会议上,邀请李国梁副省长出席并做重要讲话。同时在局党组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总局特种设备局宋继红局长作《特种设备安全法》专题报告,全系统200多人到会听了报告。为了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一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海南省局还举办了2期监察、检验人员参加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班,共有76名一线监察、检验人员参加培训。各直属局也以会议、集中学习、请老师辅导等方式进行了宣贯。
针对不同的行业,各直属局采取了多样的宣贯方式,对电梯生产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开展宣贯。全省共有60家电梯生产单位和45家气瓶充装单位的165人参加了宣贯班。
全省18个直属局均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方案开展宣贯活动。重点对风险较大、管理薄弱、隐患较多的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宣贯,敦促他们了解掌握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把法律的各项规定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如海口局11月28日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会,全市重点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共201人及海南日报等四家省内主要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三亚、屯昌、万宁、儋州、陵水等市、县也举办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班,还现场签定了2014年《海南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书》。同时省局还派人到部分市县指导直属局开展宣贯活动。
根据宣传工作的需要,印制了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宣传图、海报,制作宣传展板、横幅等宣传用品。如儋州局印制了20000份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常识分发给用户进行警示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活动期间,全省在人口密集的场所共设立150个咨询点,通过发放《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画、设置宣传展版,在繁华路段、主要干道、广场等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共发放49054份宣传资料、悬挂402幅条幅,营造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良好氛围。12月4日,在省普法依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主办单位统一组织下,海南省局还在海口明珠广场举行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全系统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南国都市报》等报纸发表了16篇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宣传报道。还与海南电视台《生活帮帮帮》栏目联合制做了三期电梯安全宣传节目,向企业、用户宣传电梯法规和安全使用常识,引起社会关注,普及使用安全常识。
结合安全生产教育,播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片,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学生、社会公众、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宣传活动中来,自觉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据统计,全省共开展进校园活动46次,进社区活动75次,进企业活动58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