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局:《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于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法》及时有效得以实施,浙江省局多举措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工作。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共发放《特种设备安全法》单行本16.2万本,发放宣传资料2.85万册,在公众场所张贴宣传画4000余幅,各级报刊刊登专版、专栏10余期,发布官方微博20则,开展宣贯会、知识讲座百余场,培训2万余人。
浙江省局要求各地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重大意义和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地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这部重要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浙江省局于10月17日下午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视频会议,会议请总局特种设备局宋继红局长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释义等方面作了详细讲解,浙江省局设主会场,全省各市局和县市区局分管局领导和处长(科长)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浙江省局还在11月8日、9日分别在杭州和绍兴举办《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班,邀请总局法规司相关领导进行讲解、释义。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管理人员,各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相关人员,部分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参加了会议。
浙江省局特种设备处联合浙江省局宣传办,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报纸、电视、短信、微博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法律要求。浙江省局先后在12月18日、19日两天在浙江省报刊发行量最大的钱江晚报上刊登《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专版,12月16至20日连续五天在浙江经济生活频道晚20:30的经视新闻中滚动播出《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口号,浙江省局特种设备处处长还接受了浙江之声的专题采访并播出。浙江省局还利用“浙江质监”政务微博、浙江省局特种设备处微博和浙江省局局域内网短信,发布《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知识和信息,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