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2013-12-31 15:11:14
山东威海市稽查局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执法检查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针对威海市区内小饭店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寿命为15年,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产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部已经达到使用寿命,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就不能再使用了,必须强制报废。现在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分两种,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产、钢瓶护罩与瓶体用螺丝连接的,简称“螺丝瓶”,另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生产、钢瓶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简称“焊接瓶”。
此次检查行动,威海市稽查局执法人员共检查了6家使用单位,发现了2家使用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螺丝瓶),存在很大的危险。执法人员对有问题的气瓶进行了扣押,并对使用者宣贯了安全知识,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