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气瓶检验机构、气瓶和移动式压力 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人员技能提升及 申报登记培训班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质量,加强鉴定评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执业导则》要求,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中特促进会”)和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定于7月上旬在大连市联合举办气瓶检验机构、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人员技能提升及申报登记培训班,此次培训班是由大连标准认证研究院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7月1日全天报到。7月2日-5日培训,7月6日-7日能力评价申请人员测试(口试+笔试)。
(二)地点:大连芙蓉国际酒店(大连市西岗区团结街19号,交通路线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一)技能提升培训: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JYP2/CZP1/CZP2)计入相对应鉴定评审项32课时。
(二)申报登记项目:气瓶检验机构JYP2、气瓶充装CZP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CZP2。
(三)能力评价申请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不超过66周岁,身体健康;
2. 熟悉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管理,掌握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了解与鉴定评审项目相关的生产、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要求,掌握相关生产工艺流程以及设计、材料焊接、热处理、检验试验方法等要求;
3. 具有特种设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要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应检验师资格或无损检测III级(新技术II级)资质;中专或大专学历的,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曾经持有A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现不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已按原鉴定评审人员管理要求经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鉴定评审人员;
有5 年以上与所从事鉴定评审项目相关的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或安全管理工作经历,能够根据鉴定评审情况做出符合性判断。
能力评价申请的人员培训后参加测试,合格后可申请该项鉴定评审。测试通过人员可加入到促进会鉴定评审人员系统库。
三、培训内容及资料
(一)授课内容
1.气瓶法规标准体系及事故案例分析;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
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3号);
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93号);
5.各类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标准解析;
6.《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及相关标准;
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附件C和附件D相关部分;
8.气瓶检验机构和充装单位鉴定评审工作程序、方法与技巧;
9.气瓶检验机构和充装单位鉴定评审及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10.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安全规定讲解。
(二)资料
建议自备法规目录(见附件2)
四、培训报名
本次培训班自愿报名参加。
(一)技能提升培训人员点击 “我要报名”,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相关报名工作。
(二)能力评价申请的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能力评价申请表》(见附件3)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同时按照能力评价申请人员应符合的条件准备本人学历、身份证以及职称证书电子版于6月28日之前发送邮件至:jinx@cpase.org.cn。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请于报到时提交。
五、相关费用
(一)提升人员培训费:1500元/人。
(二)能力评价申请人员培训费(JYP2/CZP1/CZP2):单项2000元/人,每增加一项加收400元。
(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费用交纳
请于6月30日前将培训费汇入促进会账户:
户 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 号:3259 5869 9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桥支行
行 号:1041 0000 5602
传 真:010-59068857
本次培训接受现场交费,可使用刷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汇款单位在报到时须出具汇款凭证。
七、报名联系方式
(一)中特促进会
联系人:时亮 15101052100
(二)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徐广大 18640100400(微信同步)
(三) 大连标准认证研究院
联系人:牟玲玲 18940812133
附件:1. 交通路线
2. 建议自备法规目录
中特促进会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15日
中特促联〔2024〕9号关于举办气瓶检验机构、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人员技能提升及申报登记培训班的通知